第5章 时间最美非回忆

  咸丰初年,清朝财政困难,为了筹集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军费,“移缓就急,提后尽前,罗掘之方,实已无微不尽”,仍然不能供应军需。在前线镇压起义的清军,“需用军饷,请拨孔急”。由于太平军先后占领长江中、下游地区,军威所及,各省地丁、盐课、关税、杂赋都无法照旧征收,以致地丁多不足额,税课仅存虚名。咸丰三年(1853)以后,随着战区不断扩大,清朝统治区日益缩小,原有各项税课每年收数较之旧额平均不到十之四五,而政府各种财政开支,几乎是成倍地在增长着。于是,清政府开始卖官鬻爵筹集官饷。“捐输”开办三年之后,收入大减于前。“捐输不可恃,乃乞恩于内帑”,将内务府所藏的金钟铜器大批熔化,尽可能移做官饷。此外补苴之术,如停养廉、开银矿、提当本、收铺租,不下数十款,“或只宜一试,或收效尚迟”。可以说,有尽之经营,断不能给无厌之吁请。清朝户部大臣为了筹集军饷,实已无孔不入,而部库万分支绌,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。

  在财政危机空前加重的形势下,“滇铜亦因道梗不至”,铸造制钱的币材空前紧张。封建统治集团内部有人提出改革货币制度,聚敛社会财富的主张。清政府接受了这一主张,把发行票钞,铸造大钱,实行通货膨胀政策,作为应付军事财政开支的重要手段。

  首先,滥铸劣质铜铁大钱,滥发银票、宝钞等不兑现纸币,由封建国家强制通用。

  咸丰三年(1853)三月,开铸当10铜大钱,每枚重6钱。当10大钱与同币值的制钱相比,减重40%至50%。此后,大约在一年多的时间里,陆续开铸的铜质大钱有当5、当10、当20、当50、当100、当200、当300、当400、当500和当1000等10种。此外,还铸有当1、当5、当10等三种铁铅大钱。京城之外,直隶、山东、河南、福建、广西、甘肃、陕西、云南、湖南、湖北、热河、四川、江苏和浙江等省也陆续开铸。到咸丰四年(1854),大钱的铸造达到了高峰。

  一般说来,铸造铜铁大钱的面值愈大,铸造利益也就愈多。以铜大钱的铸造工本和额面法定价值比较来看,如当1000铜大钱额面规定每枚等于制钱1000文,作为金属货币,其金属比价实际只等于制钱38文,强制增值962文,每枚可以使户部增加铸钱收入886文,即净利为工本的7.8倍。当时官府报告也不得不承认,鼓铸铜大钱利厚,如当100文者可以一本二利,当50文者可以一本一利。

  铸造铁大钱,因为它的金属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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