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句话是这样的:“千玺,你还记得一年前的女朋友事件吗?”
“你们认识?”二王齐问。
“废话!”千玺木木异口同声地说。
千总接着说:“木木你还记得啊!那做我女朋友吧!”
又突然想起一件事,say:“你已经是我女朋友了,你一年前已经答应了!不许反悔!”
读者脑细胞可能不够用了。我来完整的叙述一下女朋友事件的前因后果。
十二岁那年,木木一家来中国度暑假。
在去上海时住的宾馆里,木木闲的无聊用QQ扫描加好友。然后,同住酒店的千玺就被木木扫到了,加好友时千玺看了看木木的资料,觉得没啥然后就加上了,之后也没有多少聊天。
直到有一天
在玩网游的木木发现PK对象也叫“轻松熊的主人”,再加上之前聊天时的“蛛丝马迹”,木木发现千玺也很喜欢玩网游。所以两人“不PK不相识”,从网游为开口点,聊到别的地方,发现两人的喜好什么的都有共同点。然后,就从怎么打boss,聊到了人生大事——结婚。。。(对于这两个人已无语)
那天,空气晴朗,万里无云,女女陪发小的姐姐选婚纱(木木和她发小是花童)。忽然,木木看到了一件令她一生都无法忘记的婚纱。拍了张照发说说,被千玺看到了,于是,一段浪漫的“私定终身”就开始狂虐单身狗了!(555!),,,,,,,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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