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不知名的花香

  “这可怎么办是好啊!”

  看着地上躺着的这具面容已经看不清的尸体,包大人犯了难。

  他是刚上任不到两个月的县令,家里没钱没权没势,没有后山,这不还得被这里的人欺负死?这种命案,在原来呆的地方是极少发生,即便有,也会很好处理,可是在这里——会去杀人的基本都是家里有权,自己有本事的,江湖恩怨嘛!动哪个也不好,都是跺跺脚就可以将自己踩死的人物。问题难处理啊!只希望不是什么大人物。

  他的这官是自请的,没办法,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,而这里的薪水很高,而且只要在这里呆上三年就可以请命调回,所得的薪水也会够家里买省吃俭用好几年了,只希望能有命回去……

  江湖与朝廷表面上是井水不犯河水,但不乏有人极度讨厌,痛恨官员,或者是说,这种制度。这里本就是江湖人的聚集地,皇上不能直接管理这里。对于这里的官员,这些江湖人还有一些外地痛恨官员的人,会偷偷的抓去大打一顿,狠的人还会打断其胫骨,并不打死,但回去后是活不久的。皇帝是知晓的,所以这里的官员很特殊。

  一般情况下,这里的薪水是同阶官的三倍,如果被伤,每月还有医疗费,死后家里也会有一定程度的补贴,不过这补贴只是要在这里呆上两年,每年都有年薪!多么好的工资啊!而且只要在这里呆满三年就可以申请调职,根据这些年所作所为,会有很大可能升职!但前提是你得有命回去……

  不过,即便你在这里活的如鱼得水,可惜最多只能呆在这里五年,五年后必须调职,担心这些官员与江湖中人勾结呗!

  而且皇帝为了保护官员,也安排了政策——在新上任官员到达这里半年内,不得对他无理,不得从任何方面施加压力,如果一旦发现,轻则处死那些人,重则收回莲州管理权五年!

  这可是全城人的利益啊!

  所以现在包大人还处于安全期,可再过四个月后……想想都头痛。

  “发出公告,如果两天内还没有人来领,就处理了吧!”他心里不禁感叹这个世界,真不公平!有什么办法呢?

  公告发出去不久,迟瑜就赶来了。

  “这……”迟瑜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这具死尸。

  “老爷,这衣服,这体态,的确是穆青没错!”

  得到这个答案的迟瑜重重的坐到了地上。

  “不可能!我女儿呢?”他突然发起疯来,一把将在旁侯着的包拯抓住,“我女儿呢?”他的声音有些充满了狂暴。

  “这个。。。程老爷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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